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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记者 夏友胜 实习生 汪韶韶
今报郑州讯 全省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,不用担心手头紧而无法缴纳养老保险费了:昨日,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说,明年我省暂不统一提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例;公益性岗位干3年的就业困难者,还能多领1年社保补贴。这是省劳动保障等部门在不到1个月内,出台的第9个稳定就业、帮困难企业渡过难关的新政。
●公益性岗位干3年,能多领1年社保补贴
我省规定,2009年在公益性岗位就业满3年的就业困难人员,可以延长其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,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,其他人员可延长1年。此外,全省还会继续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,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,重点帮扶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。
●安排培训不裁员,国企可申请培训补贴
对失业人员,最重要的就是保障他们拿到失业保险金。今后,我省将加大省、市级基金调剂力度和同级财政补贴数额,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者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。
对于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、连续2年未裁员或3年内累计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不超过职工总数5%的国有大中型企业,安排职工培训减少裁员的,在保证当地失业保险金发放的前提下,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、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,可以申请使用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10%的转岗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,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的职业培训补贴中列支。不过,补贴执行期仅为2009年。
●四类人员培训,列为 “关照”重点
针对当前部分企业开工不足、下岗失业人员增多、农民工返乡人员增加等实际情况,我省把加强培训作为缓解就业压力、储备技能人才的重要措施,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,并把企业职工岗位培训、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、农民工技能培训以及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劳动预备制培训,列为培训的重点。
另外,这四类人员参加技能培训未能及时就业的,可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,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。
对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,我省将适当提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,根据其所享受的职业培训项目和标准,在不超过相当于3个月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范围内予以补贴。
●缴费基数暂不涨,灵活就业人员可放心
对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,我省明年暂不统一提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例,可由本人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%~200%的范围内选择缴费基数比例。
同时,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规模较大的统筹地区,可在2009年内一次性适当降低一定时期的缴费费率,减轻困难企业和参保人员缴费负担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根据困难企业申请,暂按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%作为缴费基数;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,根据情况下浮一档或两档:下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%,下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%。
●原城镇集体企业职工,也能参加养老保险
我省将把长期停产、半停产的原城镇集体企业职工,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,允许未参保的城镇集体企业及其职工(含已达到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)以及已参保的城镇企业中的漏报人员,通过补缴欠费和利息,免收滞纳金,纳入基本养老保险。